高速公路延期收费遭吐槽 破解需推进收费信息公开

17.11.2014  10:33

郭山泽/漫画

本期话题:山东省15条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消息自年初公布之日起,就受到公众的质疑:“到期为何还收费”“老百姓何时才能享受免费大餐”……由山东论及全国,近年来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案例比比皆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需要怎样变革,才能啃掉延期收费这块“最难啃的骨头”?

话题预告:媒体报道,一直备受关注的国家级城镇化试点名单已经进入最后的审批环节,将于12月底之前公布。其中,针对作为试点重点的“镇改市”地区,将一改过去“四大班子”的行政管理模式,首试机构大部制。镇改市不配齐“四大班子”,您如何评价?

查查收费去哪儿了

赵德传

山东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给出的理由是贷款未还清,而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显然山东的理由并无法律依据。

延期收费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支撑,过度强调贷款未还清不应成为延期收费的理由。法律不能被超越,也不允许被超越,否则,依法治国将会成为一句空话。既然公路方强调贷款未还清,何不把账单公示于天下?相关部门也不妨查查高速公路方贷款与收费情况,看看到底是否属于贷款未还清。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既然进行审计,就必须查明高速公路收费多少,与贷款还清的差距有多大,还有多少贷款未还清,彻底清算支出,审计公路管理维护费用支出情况,看看在审计费用支出中是否涉嫌贪污受贿、滥发工资福利、违规变相发放奖金等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属于正常支出,有无罔顾法规约束,超额违规支出情况的发生。当然,这些审计的结果应当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高速公路按期终止收费,是法律的要求,不能因为没有还清贷款而把债务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成为高速公路的买单者,这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既然法律规定了政府还贷公路最长15年的收费期,那么,在法律未立改废释的情况下,未还清贷款可以通过其他有效的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刚性规定不能突破,否则,全国各地延期收费将如长堤决水,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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