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建公租房破解北漂群租难题

19.01.2014  12:38

   治群租房

  自北京启动对群租房的治理以来,难以承受单独租房租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备受关注。昨天上午,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城乡住房建设委员会主任杨斌表示,为解决群租房“北漂”人群的住房问题,本市探索研究两种方式,分别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商持有产权的公租房,面向中低收入及中高收入人群。

   城乡接合部

   租房面向中低收入人群

  “治理群租房、地下室,疏堵必须结合。治理之后这些人去哪住?这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杨斌表示,将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城乡接合部这类离城区近、靠近轨道交通的地区,拿出一部分集体土地建公租房,面向社会中低收入人群。

  中央三中全会提出,集体土地中一部分建设用地的经营部分可以作为集体的财产,建一些国家政策允许的公租房。

  杨斌表示,房屋由政府组织、大开发商企业建设,安全有保障,独立房屋面积小但有卫生间等。

  杨斌透露,城乡接合部建公租房是政府下一步为社会提供租赁住房服务的重要方向。

   >>优点

  1.免去了征地环节,成本相对较低。

  2.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村民可通过在产业里的股权获利,无需冒着违法的风险私搭乱建,一举两得。

   >>住房形式

  业内人士称,公租房有多种形式,包括老年公寓、青年宿舍等,而城乡接合部的,可以建成类似宿舍形式。

   市区

   建“公寓”式公租房

  杨斌透露另外一个探索方向正在和国土部门研究,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条件更好一些的“公寓”式公租房,面向社会收入稳定、能够承受两三千元以上租金的人群。

  目前,社会上租赁住房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个人,而政府对个人行为难以规范,租金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租期也难以保证长期和稳定。但是如果由开发商持有产权,政府就可以通过行业管理来进行约束了。“法人单位出租”在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熟,租期稳定,政府也容易管理。

  “这一种方式面临的困难是开发商贷款建房,利息负担过重,租赁住房收回成本的周期长,很难有利润。”杨斌表示,因此可能会考虑由北京一些国企的开发公司先行试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给予优惠来保证开发商微利,或者对这些国企提出公益性要求,零利润。“从长远看,长期持有租赁物业对开发企业还是有益的。”杨斌表示。

   >>优点

  租期稳定,政府容易管理。

   >>住房形式

  建设条件更好一些的“公寓”式公租房。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