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栽得梧桐”才能让法官安身立命

07.08.2014  12:4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在法院解决纠纷成为常规选择,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基层法院办案人手越来越不足。(8月6日《人民日报》)

  看看辽宁省法院的统计数字,现实情况确实令人揪心。案多人少的压力依然存在,优秀法官的流失现象日益严重,法院工作已经陷入到了被动之中。尤其是,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案件数量呈现几何倍数增加,法院工作人员青黄不接,必然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其实,笔者也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也在山东南部山区的乡镇法庭从事过审判工作,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能够体会。单位偏远,条件艰苦自然不必多说,最为关键的还是在于,在基层法官的心中,普遍感觉自身的工作没有“奔头”。收入较低是其中一个方面,更多的是,法官的级别较低,与其他行政单位相比较而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较强的工作强度,较大的工作压力,并没有换回更多的成就感,法官流失和短缺现象自然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法官的入门,需要更多的努力和付出。成为法官,必须要经历几道门槛:首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然后通过司法考试,再通过公务员考试,再经过年限不等的历练,才能成为一名法官。这也就意味着,法官的成长,需要知识的积累和时间的磨练,付出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但是,怀揣法治梦想成为法官以后,巨大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以及现实中的种种掣肘,却与梦想之间的距离愈发遥远。

  前不久,北京一名39岁的法官辞职,曾经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和讨论。正如该法官所言,“离开法院是主动追求与被动失去的无奈选择”。的确,对于每个法官而言,正是对于法治的那份梦想,最终吸引他们走进了法律殿堂。然而,在现实面前,一些法官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被迫选择扔掉了自己的信守。

  坦白而言,法官的命运如何,并不是自己能够掌握的,关键还是要在外部环境上做足文章。从这个角度而言,最为重要的就是,要真正能够“栽得梧桐”,才能真正让法官愿意留下来,不愿走出去。当前,司法改革已经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其中很多方面就涉及到了法官切身利益。比如,员额制的构建、分类管理、有条件延迟退休等等,对指向了当前司法体制中的痼疾和弊病。但愿,通过司法改革,可以让司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让法官们不再被动放弃自己的法治梦想。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肩负着巨大的使命和责任。如果将优秀的法律人才引进法官队伍,并能长久的留下来,对于社会法治的发展和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