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纠建并举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廉政巡察工作

22.02.2016  17:28

  2015年,宜春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开展廉政巡察工作,市、县两级共发现问题线索885条,立案71件,对腐败分子产生巨大震慑作用,有力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扎实开展专项巡察。市委出台《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建6个市委巡察组,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腐败、作风、纪律、选人用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共对78个地方(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85条,立案71件,党纪政纪处分7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其中市本级对6个市直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54条。

  创新巡察工作方式。为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采取“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办法,带着问题巡,盯着线索查,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打好“组合拳”,实现“双剑合璧”。并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中吸收各类人才198名,组建市委人才巡查库,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寻找弊端根源,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从严治党新的常态化。去年以来,市县两级先后出台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其中市本级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三公”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标准发放政府性奖励和津贴补贴的通知》、《宜春市市直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防止了制度漏洞,强化了制度约束。(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