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幸福大院”解决特困农户住房难

03.05.2016  11:45

  

  今年黑龙江省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2万户,完成投资70亿元。通过新建、维修、改造既有建筑以及建设公租房性质的幸福大院、购买旧住宅、进城买房等多种方式着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这是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的。

  2015年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万户。其中,贫困地区危房改造4万户,其他地区危房改造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和局部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今年,黑龙江省将积极探索政府出资、贷款方式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性质的幸福大院,解决农村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好旧校舍等现有资源,进行幸福大院选址工作,控制建设规模在20户以上。可以因地制宜探索一栋多户“单元式”或集中安排“公寓式”等多种建设模式,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农民部分出资“产权共有”、周转使用或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筹资问题。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4.21 记者 郭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