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混凝土浇6天不凝固 获赔8.6万

06.02.2015  19:49

  建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对于万年县齐埠乡松竹村村民吕国洪来说,却有些郁闷,他从万年县某混凝土公司购买的用于浇注楼面的混凝土过了6天仍不凝结,为此他多次向该公司交涉,均未果。最后,在万年消协的介入下获得86000元赔偿。近日,吕国洪将一面写有“为民维权,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万年县消协工作人员手中,向他们表示感谢。

  去年5月31日,吕国洪因建房浇楼面需要,到万年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花17000元购买了混凝土49立方米。6月1日上午,距开始浇筑时间过去已有24小时,吕国洪发现楼面混凝土仍未凝固。“看上去还是湿的,脚踩上去立马就有脚印。”吕国洪回忆说。吕国洪随后与该混凝土公司联系。该公司于6月2日派人到场查看,查看后说是由于混凝土中放了缓慢剂,估计凝结没有那么快,叫吕国洪等几天再看看,但一直到6月5日仍未凝结。

  吕国洪再次向该混凝土公司反映。公司承诺:等28天后叫吕国洪自行做混凝土检测,如检测到是水泥质量可承担责任,并写下了承诺书。等了二十几天后,吕国洪发现,楼面有很多钢筋裸露在外面,边角处用手大力一拧,可把水泥剥下。

  去年7月1日,吕国洪找到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请求他们派人检测。该检测中心于7月12日派检测员到场抽样检测。经检测,6项指标竟然有3项不合格,最为严重的是强度不合格。拿到检测结果后,吕国洪立即与该公司联系,但该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在多次理论无果的情况下,去年9月上旬,吕国洪投诉到万年县消协,要求消协帮其讨个说法。

  万年消协接到吕国洪投诉后,立即派员到现场做了勘查,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系混凝土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随后,万年县消协召集双方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向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如若不承担相应责任,该公司将被记录为不守信企业黑名单。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万年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吕国洪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误工费,检测费等共计人民币86000元整。随后,吕国洪从该公司处拿到了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