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持证建房被指“违建” 赢了官司又收两份处罚书

28.07.2015  10:23

核心提示

在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东门村,有一个叫冯雪松的村民最近成为全县的“风云人物”。

2014年年底,冯雪松开始自建新房,可房子刚建到一半,突然被上犹县城建局紧急叫停。因为,县城建局将在建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称其房屋超过了四层的审批层数。冯雪松坚称房屋中间只是有“隔层”。为此,冯雪松和县城建局打起了官司,法院最终判决县城建局的处罚没有证据和依据。

但让冯雪松没想到的是,县城建局以上述理由及超面积建设为由,于今年7月9日和14日连续开出了两份“拆违决定书”。如今虽然官司打赢了,但冯雪松的新房却被迫停工,他和县城建局的这场“拉锯战”也在县城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房子建到一半突然被指“违建

7月23日中午,上犹县。今年60多岁的冯雪松又来到了位于东山镇东门村的新房。这是一栋还没完工的新房,大量的砖块和泥沙堆积在楼下。这栋楼房从外表看有四层高。

为建这栋楼,一家人花了近两年的心血,现在依然没有完工。”冯雪松谈起停工一事,显得有些落寞。就在冯雪松的这栋房子附近,同样有不少民房,有的高达五六层楼,楼房大多数和冯雪松的新房同时开工,但现在这些民房已经基本完工或入住。

据了解,冯雪松新房所在的地方被东山镇东门村民们称为“梁面上”,原先是一块荒地,后来由于冯雪松所在村庄的土地多年来数次被征收,坟地被迁移,在2013年的时候,冯雪松和其他村民一样,在“梁面上”获得了一块安置用的宅基地。

冯雪松虽然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对宅基地的事却格外用心,专门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先一些村民被征地后,往往没有获得‘三证’,结果地批下来了,房子却盖不起来。”为此,冯雪松忙了好几个月,终于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办齐了。冯雪松认为:“祖上留下来的地都没了,总得为后人们找个踏实的安身处。

在冯雪松手上,记者看到了这三份证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明了建筑面积为四层。“家里也没多少钱,周围人都盖五层以上,我们家就合计着盖个四层算了。

拿到“三证”之后,2013年底冯雪松的房子终于开始动工了。“心里那个高兴啊,每天都要到新房前去看看进度。”冯雪松说,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建新房就成了他这后半辈子最大的事。

2014年12月3日,上犹县城建局的人找到冯雪松,递给他一张《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冯雪松懵了:“这房子盖了一年,也没任何部门找过我,怎么突然就成了违法建筑了?

法院判“违法建筑证据不足

这份通知书,冯雪松至今仍保留着。

记者看到,上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这份通知书的理由是,冯雪松家在建的房子“违反规划审批,擅自超层建设”,并责令冯雪松在2014年12月13日之前拆除。

对于新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说,冯雪松觉得很冤枉。他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房子就是四层,只不过第四层有“隔层”,做了个小阁楼,并不违反当初审批的层数。冯雪松认为,当初在设计房屋结构时,他已经向县城建局等相关部门都递交了设计图纸。“当初没有人跟我说这样的房子不能建。”冯雪松很不服气,一纸诉状,将县城建局告上了法院。

那么到底符合面积和高度的楼房内含有“隔层”能否被认定为“超层”?冯雪松的这场“民告官”的官司,当时在县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上犹县人民法院对这场官司进行了庭审。根据2015年4月28日作出的判决书显示,冯雪松曾经要求县城建局出示关于这栋房屋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等材料来对照,但县城建局称冯雪松并没有提交过设计图纸。法庭上,冯雪松提供了当时的设计图纸和方案,确实为四层结构,但中间设计有“隔层”,设计高度为21.4米,现实际高度为地面以上16米。虽然经过勘察,实际房屋(高度和面积)确实是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过这份设计图纸上并没有任何部门的盖章。

在“隔层”能否被认定为“超层”这个核心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

最终法院认为:“由于设计图纸没有任何部门的盖章,不能认定这样的设计经过了审批,也不能认定房屋不是违法建筑。”县城建局因为没有设计图纸,提供不出和房屋有关的设计材料,下达“违法建筑”的结论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冯雪松还是县城建局,谁都无法证明这栋房屋属“违法建筑”,也无法证明“隔层”设计属于“超层”。法院撤销了县城建局于2014年12月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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