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户比对工作

30.06.2016  12:0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渝水区开展了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对象台账比对工作。

  该区将建档立卡户中的“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名单与社会救助局部门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常补对象”“补助水平在165元以上的非常补对象”“补助水平在165元以下的非常补对象”逐步比对。通过比对分析,发现9542名建档立卡户中,5152名已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保障兜底,其中常补对象有11人,补助水平在165元以上的非常补对象有2082人,补助水平在165元以下的非常补对象有3059人。摸清了建档立卡户中还有4389人未纳入低保范围,区扶贫办对这些贫困人口逐户分析致贫原因,联系结对帮扶责任人,具体分类制定帮扶措施。

  下一步,该区将通过台账比对,进一步落实“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要求,将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及时实施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