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

29.04.2020  11:21

  本报南昌讯 王纪洪、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郑周贇报道: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2020年6月底全面保障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记者了解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危房户是指其自有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应拆除重建,新建房屋应以就地就近建设和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通过购置村内闲置安全农房解决安居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设,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1-2人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

  在补助标准上,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在资金拨付上,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金拨付到户,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月15日前竣工、6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月30日前资金足额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