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10.03.2015  11:09

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推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完善,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行职代会制度,是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笔者就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探索创新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一是职代会必须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在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的基础上,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职代会工作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要把职代会制度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有效载体,从源头上参与,坚持做到凡是涉及重大改革、改制经营决策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是请职代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是要以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施为主要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四是要充分发挥职代会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做好职工代表对管理、建设等方面的讨论及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让职工代表能够畅所欲言,保障职工代表的参与权。

五是要通过工会代表大会,维护职工民主权益,把事关单位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按照中央规定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为民服务情况等提交职代会审议,做到不审议不出台,不通过不实施。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知情权。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是推进厂务公开工作首要条件,也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

一是把职工群众关心的、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和职工群众最想了解的“疑点”问题,特别是有关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坚持较大事项以公开求共识,职工群众敏感问题以公开求公平,工作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干部管理问题以公开求公正,把基层的各项工作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把必须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等做出明确地规定,并向决策、成本费用管理、人事调整、劳动保护、安全环保、基层活动经费、评先选模、教育培训等全程监督延伸和发展,使职工群众的身份由单纯生产和操作过程的主要当事者,向调节者和监督者身份延伸和发展。

三是推动“四公开”,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大事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形式,干部职工列席会议,领导干部述廉述职等方式,保障职工的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企业重大决策预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预审制,逐步将公开结果转变为事前事中全过程公开。

四是将职工代表的提案及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办理,并要求对于职工群众关心、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做到政策公开、操作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注重职工代表素质建设。职工代表肩负着代表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责任和义务,必然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业务技术水平。

一是职工代表要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努力把那些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具有高度主人翁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高素质职工选入到职工代表队伍中。在选举职工代表时,也应注意职工代表的结构,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代表名额,确保一线职工与管理人员代表的合理比例。

二是创新职工代表产生的方式,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公开竞选制度,给广大职工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充分展示自己的平台。按照职工自荐、资格审查、竞选演说、群众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公示和组织审定的竞选程序,解决职工代表多有组织提名,再经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积极主动性不高的弊端,把想为职工说话,愿意为职工说话,能为职工说话的职工信任的员工充实到了职工代表的岗位上,为职代会建设在源头上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是强化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使其不断学习,及时掌握先进的、科学的企业民主管理方法,大力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职工代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同职工群众意见要求结合起来,使职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既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又切合企业的实际,符合方方面面职工群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