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2.06.2016  17:36

  

  “包工头卷钱逃跑,工人工资问谁要”?“施工机器操作不当,农民工命丧工地”……这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在这几年已经屡见不鲜,劳务用工问题也成为建筑业面临的一项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手,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针对此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陕西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为要求,明确提出,建立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劳保统筹制度,切实解决涉及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工资支付、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问题,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建立建筑工人技能激励、培训专项经费及职业技能考核等机制。

  二是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全面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一卡通”,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建立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劳保统筹在内的劳务费委托银行直接代发的办法。

  三是制定建筑工人劳保统筹返还办法,将建筑工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简化审批试点公司劳保项目返还审批程序,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优先将保障房公寓、员工宿舍向试点公司的建筑工人提供。

  四是引导建筑企业拥有自有技术工人,鼓励有一定技术特长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技能企业,同时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发展。

  五是利用互联网+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统筹安排开发建设务工网项目,建立健全务工网管理制度,把务工网建成建筑企业、项目建设劳务用工分包和建筑工人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是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人社部门将建立失信企业及人员“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及人员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惩戒。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拟从2016年到2018年,利用三年时间,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建工集团开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6.14 齐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