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入江西一次备案即可

22.05.2015  20:12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22日南昌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过去,省外建筑企业进入江西承揽业务,往往会出现省、市、县多头和重复办理备案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记者22日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已针对这一现象,发文要求省外建筑企业进入江西报省住建厅备案后,可在全省各地承揽业务,各市县不得要求企业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为切实落实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优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江西省住建厅于5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

  通知中,江西省住建厅规定,已在省住建厅办理进赣备案的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等企业名单一律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以上省外企业进入江西省各地承揽业务的,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企业到当地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江西省住建厅同时明确,按照审批权限,由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审批资质的本省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等企业进入全省各地承揽业务,应当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设置门槛及限制性的条件,以任何形式拒绝或阻碍此类企业到当地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