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开展《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和《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活动

18.08.2016  21:02

      近日,为推动全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省绿色建筑工作发展,我厅在全省分赣西、赣南、赣东和赣北四个片区组织开展《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和《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6版)宣贯活动。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章雪儿出席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办法》立法情况,解读了《标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BIM技术、能耗监测等相关技术,全面阐述了绿色建筑在规划、设计、实施、运行多个阶段的发展理念与技术要求。
      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企业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