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筑工地须经验收达标后方可开复工

24.03.2015  10:45

  

  随着天气的变暖,省城各大建筑工地也将陆续开复工。3月12日,市行政执法总队第七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工地须经过验收才能开复工。如要通过执法部门的验收,除具备相关手续外,还必须提交工地扬尘治理的方案。

  据最新的环境监测数据统计,工地扬尘污染对我市 PM 10的贡献率高达18%至20%。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成为执法部门的重中之重。“手续不全的工地坚决不予开工。即使手续齐全,也必须提交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以及扬尘治理承诺书,并且要达到我市绿色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第七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要求,所有建筑工地需要进行全面围挡管理,按照绿色文明工地的要求,对工地实施标准化围挡;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场地路面要全部硬化;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配备清洗设备和清洗池(槽),对所有出入车辆全部予以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工地建筑和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各种原材料要按品种分类堆放整齐;遇到4级以上风力天气,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土方作业。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具备以上条件后,可上报执法部门验收检查,验收合格便可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的工地,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严肃查处。

  摘自  《太原日报》 2015.03.16  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