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清理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06.09.2016  15:35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清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投标保证金。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管,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收取外,严禁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之外超标准约定收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严格加强自身和管理和监督,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过程中不得搞搭车收费,不得代其他部门收取各类保证金。

  通知还要求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