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30.07.2015  13:06

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来赣督查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

近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  7月1日至7日,甘肃省安委办主任、副局长周仲平一行5人组成的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来到我省对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检查,江西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龙卿吉会见了检查组一行,并听取意见反馈。

周密部署专项行动覆盖率达89.6%

  “目前,全省在建工程项目共5652处,开展专项行动的工程项目5064处,覆盖率达89.6%。今年1至7月,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安委会,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等施工单位,成立工作机构,各地、各行业结合建设工程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省安监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抚州、吉安、南昌等地6县区的房屋与市政工程、道路施工工程工地,重点检查了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的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技术交底、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记者了解到,为了明确安全工作目标,今年年初,省安委会就给建筑管理部门和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未完成目标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实行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以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重点工程检查  督促施工方案落实

  “主要是加强重点工程的检查和督促施工方案落实,同时对建设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仅工程检查就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检查、土方(隧道)开挖工程检查、脚手架工程检查、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等各个环节。

  督促施工方案的落实,重点要检查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必须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而在一项工程中,建设监理单位相互相成。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监理单位必须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组织或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关人士介绍说,“一是部分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二是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方案意识不强,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理;三是少数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

  我省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获检查组肯定

  专项行动过程中,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开展了拉网式检查。

  仅九江市就检查在建工程49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6份,排查安全隐患302余条。抽查县市区在建工程44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排查安全隐患327条,对存在较多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的10个在建工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全市通报批评。

  全省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中共责令项目停工整改123处,处罚21起,经济处罚48.5万元,吊销企业资质证书4家。

  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我省确定了“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部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并积极培育文明示范工地。今年5月30日,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南昌召开,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检查组对我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