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水利建设样本——吉安市青原区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纪实

01.02.2016  11:49

 

近年来,吉安市青原区水务局以法治建设为核心,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行政调解为基础,以依法治理为手段,大力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利水平,2015年全区水行政调解率上升23%,立案率下降19%。

强化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该区水行政执法面临着执法不力、不敢执法等问题。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该局建立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局长为水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管理、协调、监督及实施工作,解决了“谁的责任”的问题。

针对“应该怎么干”的问题,该局研究通过《关于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

围绕“有没有底气干”的问题,该局争取区里支持,把区水政监察大队列入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安排专项经费,统一为水政监察人员购置标准服装,实行着装执法,提高水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为水政监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强化法治思维

每周三,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夏明华律师就会出现在该局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审查与法律有关的文件、合同等,参与工作决策。”夏明华介绍。2012年,该局在全区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由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以免当“被告”。

该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上,倾听有关人士的意见建议,努力使决策更有效、规划更科学、建设更惠民。该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三单一网”建设,清理规范责任、权力清单86项,压缩54项,压缩率达38.57%;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水行政审批权限、服务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2015年,该局办理水行政许可28件,办结率100%。

强化法治宣传

新常态下,该区群众对法治水利建设越来越迫切。为此,该局围绕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

该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专家讲座、会议文件、专题报告等形式,集中向区级领导、科级干部宣传水法知识,争取他们的支持,高位推动法治水利建设。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开设“水法论坛”,通过学法、议法、析法,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好群众这个“绝大多数”,该局充分利用《水土保护法》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水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该局从娃娃抓起,定期与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广新局、区新闻中心等部门开展水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学法、守法、护法,鼓励学生爱水、节水、护水,不断扩大水法的社会影响力。

据统计,2015年该局发送公益短信7.3万条,发放宣传单5.4万张、宣传手册3.9万本,电视滚动播放标语15天,累计受众达26万人次以上。

强化法治平台

新形势下,该区群众对水利诉求越来越多。为满足群众需求,该局不断拓展法治平台,建立多元化快速处置机制。

该局建立由区水政监察大队、灌区水政监察中队、乡镇水政监察组“三级”组成的水政监察网络,覆盖到村组一级,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监察格局。增加巡查频率,将每月一次改为每旬一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该局注重行政调解,设立“杨慧芝工作室”,推行“一打招呼、二稳情绪、三找症结、四解疙瘩、五化前嫌”的“五步工作法”,以情动人、以理明人、以法服人、以慧巧调、以磨促调、以联助调,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伤心来、高兴地回去。2015年该局行政调解水事矛盾纠纷26起,比上年增加6起,增长率为23%,立案率下降了19%。

对非法采砂、损害水环境、破坏水工程等违法行为,该局处理不手软,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办成铁案,不断提高水法的威慑力。2012年9月,该局将郭某3人在孤江富滩段非法采砂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照《刑法》第343条规定“涉及非法采矿罪”拘捕郭某3人,立案侦查。

法治水利建设,有力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陋习。如今,遇到问题或发生矛盾,他们想到的是行政调解、法律维权,不再无端闹事、无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