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加快建设法治部门——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10.10.2015  10:36

目录

1. 加快建设法治部门 ——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江西日报》)

2.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助力法治江西建设 (2015-09-30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广播网)

3.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朱希: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运输 (2015-09-29中国江西网)

4.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实现民工工资零拖欠 ——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2015-09-30《江南都市报》)

5. 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各个领域 ——专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法治江西网)

6. 以“钉钉子”精神建设交通运输法治 ——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经济晚报》)

7. 江西交通厅长朱希: 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为实现法治江西助力加油 (2015-10-01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8. 加快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专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新法制报》)


加快建设法治部门

——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江西日报》)

江西日报记者陈斌华“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开启了法治江西建设新征程。”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表示,省交通厅将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助力法治江西建设。

朱希介绍,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突出立法引领,围绕重点工作,加大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治实施,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狠抓执法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重点;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

朱希表示,接下来,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成为守法、用法、护法的先行者;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有效衔接相关上位法的制修订,抓紧推进相关前期工作,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对涉及交通运输发展全局、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出台;织牢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风纪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变“他律”为“自律”。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助力法治江西建设

(2015-09-30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广播网)

江西广播网9月30日讯:省交通运输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法治部门,助力法治江西建设。今天的法治江西系列访谈,请听江西台记者曾先林对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朱希的专访:

民工工资拖欠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个老大难问题。为从源头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省交通运输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管理网络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管理网上动态化运行和监管。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朱希(出录音)“这项工作推广以来,发放民工工资17.06亿元,实现了民工工资“零拖欠”,民工“零投诉”、“零上访。”(止)

省交通运输厅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根本,突出立法引领,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出朱希录音)“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通过了《江西省公路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依法治路、依法管路的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公路事业发展的成果。”(止)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省交通运输厅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原有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合。截至目前,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6项,与2012年相比精简40%。

朱希表示,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成为守法、用法、护法的先行者。(出录音)

“今后,对涉及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出台。同时,进一步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变“他律”为“自律”,把外部的监督内化为行动的自觉。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朱希: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运输

(2015-09-29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孙娟报道:“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开启了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征程。”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就如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接受了中国江西网采访。他说,要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助力法治江西建设。

近年来,省交通厅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朱希介绍,要突出立法引领,加强法治实施,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朱希看来,要有效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就要狠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同时,要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

朱希表示,接下来,省交通厅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成为守法、用法、护法的先行者。

要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对涉及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出台。”朱希说,要进一步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变“他律”为“自律”,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实现民工工资零拖欠

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2015-09-30《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我们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近日,就如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朱希说,省交通运输厅构建了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规定,涉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立法和重大执法决策以及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拟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同时,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对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的项目,该厅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全力加快立法进程。9月24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公路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提升我省依法治路、依法管路的力度和水平。

我们还狠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朱希说,省交通运输厅每年都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检查,对全省运政、路政、治超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查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

省交通运输厅还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形成了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提高了水路交通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另外,民工工资拖欠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是个老大难问题,为从源头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厅与省综治办联合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民工工资零拖欠。

朱希表示,省交通运输厅还将把法治建设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切实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打造高素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各个领域

——专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法治江西网)

法治江西网讯“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努力为实现法治江西建设目标助力加油。”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就加快教育运输法治建设接受了记者采访。

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朱希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省交通厅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先导,着力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首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将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还将法制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定期组织开展法制专题培训,2014年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目前已轮训学员4400人。修订完善了《中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在重大事项审签上严格实行“三人行”:如涉及项目事项,除分管建设的厅领导审签外,还需分管规划、分管财务的厅领导审签。

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突出立法引领,大力推动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朱希表示,省交通运输厅把突出立法引领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围绕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大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治实施,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该厅共有6个项目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其中制定项目4个,分别是《江西省公路条例》、《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项目2个,分别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条例、办法,及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使之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如《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通过立法后,该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写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释义》,并结合道路运输实际,制定了《江西省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等26项配套制度,有效提升了《条例》的实施效果。

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朱希告诉记者,为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交通厅把狠抓执法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重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该厅修订出台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易发、多发、频发以及容易出偏差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筛选,编写出25个典型案例,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查询使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在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交通厅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形成了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避免了水路交通管理职能的交叉,有效提高了水路交通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同时,为从源头上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厅与省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民工工资零拖欠,民工兄弟零投诉、零上访、零阻工,得到了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充分肯定。(记者周浔)


以“钉钉子”精神建设交通运输法治

——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经济晚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蓝图。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开启了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征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对媒体表示,该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努力为实现法治江西建设目标助力加油。

据介绍,省交通厅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先导,着力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同时,突出立法引领,大力推动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把突出立法引领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关键,围绕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大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治实施,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狠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狠抓执法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重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此外,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根本,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

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朱希表示,省交通厅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法治部门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不断谱写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篇章。下一步,省交通厅将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领导,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织牢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成为守法、用法、护法的先行者。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继续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争取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在已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审查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出台。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风纪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同时,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变“他律”为“自律”,把外部的监督内化为行动的自觉,切实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打造高素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记者熊晓生)


江西交通厅长朱希:

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为实现法治江西助力加油

(2015-10-01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1日南昌讯(记者良保实习生何晓龙)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开启了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征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接受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努力为实现法治江西建设目标助力加油。

朱希认为,要有效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就要狠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同时,要推进职能转变,全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

近年来,我厅突出做了两项重点工作。”朱希说,省交通厅把突出立法引领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关键,围绕全厅工作重点,加大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通过了《江西省公路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依法治路、依法管路的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公路事业发展的成果。

此外,江西省交通厅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根本,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朱希说:“如我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管理网络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管理网上动态化运行和监管。”这项工作推广以来,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录入民工信息近7万份,发放民工工资17.06亿元,实现了民工工资“零拖欠”,民工“零投诉”、“零上访”。

朱希表示,接下来省交通厅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成为守法、用法、护法的先行者。

要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对涉及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出台。”朱希说,要进一步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变“他律”为“自律”,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加快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专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

(2015-09-30《新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周浔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蓝图。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开启了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征程。“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努力为实现法治江西建设目标助力加油。”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就加快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朱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交通厅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先导,着力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首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将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还将法制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定期组织开展法制专题培训,2014年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目前已轮训学员4400人。修订完善了《中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在重大事项审签上严格实行“三人行”:如涉及项目事项,除分管建设的厅领导审签外,还需分管规划、分管财务的厅领导审签。

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突出立法引领,大力推动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朱希表示,省交通运输厅把突出立法引领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围绕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大立法研究,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治实施,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该厅共有6个项目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其中制定项目4个,分别是《江西省公路条例》、《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项目2个,分别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条例、办法,及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使之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如《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通过立法后,该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写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释义》,并结合道路运输实际,制定了《江西省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等26项配套制度,有效提升了《条例》的实施效果。

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朱希告诉记者,为构建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交通厅把狠抓执法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重点,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该厅修订出台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易发、多发、频发以及容易出偏差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筛选,编写出25个典型案例,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查询使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在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交通厅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形成了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避免了水路交通管理职能的交叉,有效提高了水路交通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同时,为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厅与省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交通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农民工兄弟零投诉、零上访、零阻工,得到了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