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成国家战略
●示范定位: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
●阶段目标: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六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志勇)11月20日,从省发改委传来关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喜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日前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包含38个县、市、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包含54个县、市、区)后的第三个国家战略,也是我省第一个全境列入的国家战略。
江西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区位重要,当前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对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绿色崛起,巩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提高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均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提出了示范定位、阶段目标、六大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等。示范定位: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子,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积极探索大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深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阶段目标: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六大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
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国家将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重大项目工程、中央财政资金等方面对江西予以倾斜支持,并启动我省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我省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的战略地位,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