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开展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工作

30.12.2016  21:0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明确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市县环保部门承接环评审批、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及对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情况。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各级环保部门提高了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