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严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纪律

04.07.2016  23:22

      近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纪律。
      《通知》要求,“三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流程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江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自觉践行“省环保厅工作人员拒收送“红包”公开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赴现场开展监测时需提供《环境监测工作廉政情况调查表》给服务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廉洁自律,筑牢反腐倡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