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生两孩必须结扎”是哪门子规定?

04.04.2014  12:38

  4月2日,广州市海珠、番禺、白云、越秀、从化一些区街的居民反映,拿材料去居委会申请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时,却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承诺生完二胎后必须结扎,不然不发准生证。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计生部门强制要求结扎的做法是不允许的。(4月4日《北京青年报》)

  计划生育是国策,“单独两孩”也是国家政策——只有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然而,在广州的一些地方,竟然要求“生两孩必须结扎”,这是哪门子规定?

  结扎是一种避孕措施,而避孕措施有多种,比如避孕套、上环等,为啥非得结扎不可?医学上说,男性结扎是一种永久性的避孕方式;女性结扎是通过输卵管结扎的方法,而输卵管结扎术是输卵管绝育术的一种。也就是说,人做了结扎手术后,就失去了生育能力。牺牲生育能力来避孕,这个代价似乎太重了,也很不人道。试问:万一结扎后出现意外,需要再生育时怎么办,谁来担责?

  再说,生育两孩后必须结扎,这是国家的政策里没有的。谁也不能违反国家政策,采取任何手段对国家实施“单独两孩”施加阻力。谁要是这么做,就是违反国家政策,就是违法。百姓生育孩子后选择那种避孕手术,应该出于自愿而不能强迫。强迫结扎不合理也不合法,必须得到彻底纠正。

  为啥出现“生两孩必须结扎”这样的怪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把国家政策和法规当儿戏,对政策法规缺乏敬畏心理;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作祟,滥用权力,乱用权力。

  杜绝“生两孩必须结扎”这样的怪事发生,途径不外乎是老生常谈的三条:第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制度藩篱,坚守法制底线;第二,规范权力运用,把权力切实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第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对于政府而言,法无规定不可为;对于百姓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这两句话无疑适用于“单独两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