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通报女官员“通奸”影响其家人?

01.12.2014  11:59

  11月26日,中纪委通报山西两名女官员违纪情况时,首次采用了“与他人通奸”字样。这几天网上有种说法:通报女官员“通奸”影响其家人。笔者认为,此说法缪也。

  中纪委的通报,今年以来多次出现“与他人通奸”字样。当通报对象是男官员时没有这种说法,而当通报对象变为女官员时出现这种说法,这是不是太荒唐了?如果通报女官员“通奸”影响其家人,难道通报男官员“通奸”就不影响其家人?

  无论男女官员,“通奸”就是违纪行为。既然已经违纪,通报何尝不可?做得“通奸”的事情,受不得“通奸”的通报,真是岂有此理?通报官员“通奸”,其家人肯定会受一定影响,而这个影响不是通报造成的,而是官员的“通奸”行为造成的。

  官员“通奸”,家人不能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要当“贤内助”和“廉内助”,不要乱吹枕头风,这是官员家人的应有之举。官员“通奸”,家属不知情或者知情不举报,这是一种不负责、不作为,甚至是包庇和纵容。从这个角度说,官员“通奸”被通报,其家人受影响也可看做是自作自受。

  官员要想不因“通奸”被通报,办法只有两个:首先是官员不“通奸”;其次是官员的家人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官员的“通奸”行为,一旦自己无能为力,要及时向组织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