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改革试点

19.03.2014  19:54

日前,南昌市政府批转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方案》,将在南昌县、新建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以提高土地税收征管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是以“先试点,后推广”为原则,通过地税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稳定的土地利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积极探索全市土地税收征管“以地籍控户籍、以户籍控税基、以税基控税源、以税源定税收”的具体施行办法,充分发挥土地税收“杠杆”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方案》,南昌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地税、国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试点地区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阶段细化了工作安排部署,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了共享信息的标准、口径,确定了信息交换的方式和频率,建立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共享工作中的问题。

方案》要求,地税部门要将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未批先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以及其他土地管理所需的涉税信息提供给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国土资源部门信息进行信息关联比对、税源核查,归集及录入核查结果,组织检查和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土地调查信息和土地登记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通过信息的共享和深化应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和土地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试点“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一方面,将使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信息成果得到了更加广泛应用;另一方面,也使税务部门及时反馈的违法用地信息成为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有力抓手,有利于促进土地管理方式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