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物流园区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04.05.2015  22:07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解我省物流园区发展状况,配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工作,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物流园区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凡全省各地冠名为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公路港、物流港、无水港),占地面积 0.1平方公里(150亩)以上,不论规划、在建、运营的实体单位,均在调查范围。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分为评价信息、调查信息和自评报告三个部分(详见附件)。实际运营满一年(2014 年1月1日前开业)以上的物流园区,三部分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实际运营未满一年的,可据实选择填报。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次调查,既是为了全面了解全省物流园区的现状,也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调查情况也将作为向国家推荐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物流产业集群发展有关工作一并进行。

(二)及时报送。 请各地积极组织本地物流园区认真填写物流园区调查问卷,并于5月25日前汇总后将电子稿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黄乃忠,电话:0791-86246676,传真:8624667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2015年全省物流园区调查及综合评价问卷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