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开展县级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试点工作

30.11.2017  23:34
  11月28日,吉安市纪委进行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9名异地交流任职干部走上了新的岗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出席会议并寄语交流任职干部,希望大家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学习强能力、转换角色开新局、坚持原则敢担当、团结协作聚合力、清正廉洁作表率,努力创一流业绩,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出新贡献。

  “开展县级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试点,既是优化县级纪委领导班子、增强纪检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需要,也是破解县域纪律审查人情干扰困局、提升基层执纪审查水平的探索”,吉安市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吉安市委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研究通过《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分为异地交流任职、下派挂职、上挂锻炼三种方式进行:选择吉水、泰和、万安3个县,各选派1名正科级干部跨县交流任县纪委副书记;由市直机关下派3名优秀正科级干部挂职任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从县(市、区)纪委选择3名优秀正科级干部上挂市纪委机关担任室(部)副主任(副部长),异地交流人选干满1届,下派挂职和上挂锻炼期限为2年。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选优选强、选好苗子”,要求交流任职人选在符合有关规定情况下,必须做到政治素质过硬,党性坚强、政治可靠,业务能力突出,有较丰富的执纪执法工作经验。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推荐、差额考察比选、会议研究等多个环节,系统内外广泛筛选确定了9名任职人选。3名异地交流县纪委副书记有1名曾任乡镇党委书记,1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郑临才原是泰和县一名乡镇党委书记,这次交流到万安县任纪委副书记。他表示:“异地交流到纪检机关任职,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以此为动力,加强学习,转换角色,履职尽职,把好‘戒尺',护好‘森林’,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确保异地交流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该市注重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明确规定异地交流任职的纪委副书记列所在地纪委其他副书记之前,异地交流任职和下派挂职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的生活保障参照县级交流干部,由县(市、区)委、政府统一提供。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入新单位,挂职人员待遇由原单位解决,党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同时,市纪委出台交流干部管理、工作衔接、干部考核等规章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助力交流干部放心大胆开展工作。

  “作为首批挂职锻炼的干部,深感荣幸!倍加珍惜!到峡江县纪委后,一定多学习、守纪律、敢负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副组长刘彪明信心满怀。(吉安市纪委  刘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