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报道:开展心理评估构筑监管安全“新防线”

03.08.2016  21:00
  •    2016年8月3日《新法制报》政法要闻版“践行核心价值观,彰显监所好形象”专栏报道饶州监狱成立首个专业机构,强化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做法。全文如下:


      开展心理评估构筑监管安全“新防线”--省饶州监狱成立首个专业机构 强化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

      本报讯 肖日晖 胡卫伟 记者徐小勇报道: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改造、挽救服刑人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省饶州监狱率先成立了全省监狱系统首个罪犯改造评估与矫治专业机构,探索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管控与矫治罪犯心理危机,在确保监管安全四道防线(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的基础上,增加一道新防线——“心防”。

      “成立这一专业机构不是‘作秀’,而是将服刑人员综合‘评估’与‘矫治’功能融为一体,使加强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驶入新轨道。”该监狱政委邱日明介绍说。

      据介绍,该监狱把百名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民警作为专业力量,从日常基础数据采集入手,拓宽狱情收集、研判、处置渠道,强化重大狱情回应督办工作。按照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管理模式,发动各级民警参与评估工作,普遍筛查罪犯改造情况,提出危险等级建议。

      同时,坚持服刑人员“逢入必评、逢出必评、逢变必评”的原则,在服刑人员新入监2个月内、出狱3个月前、刑罚变更执行期前,对服刑人员进行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改造难度和社会适应能力、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将显示具有危险性的服刑人员确立为重点评估对象,进行跟踪评估,直至危险源消除。对实施危机干预效果较差的服刑人员,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进行长期的追踪、回访、治疗,变被动为主动,消除服刑人员危险因素,努力降低服刑人员心理危机发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