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旅游强县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04.03.2016  11:14

吉安、九江市旅发委:

省旅游强县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强县评委会)于2016年3月14日-18日对吉安井冈山市、九江市武宁县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14日—16 日,前往井冈山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2.3月16日—18日,前往武宁县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二、检查验收方法

1.资料审核

  按照《江西旅游强县评定规范》具体要求,查阅受检县提供的文件、工作记录等全部相关资料。文件资料以2014年度、2015年度为主。

2.现场检查

按照《江西旅游强县评定规范》,对涉及的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集散中心等各要素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达标情况及效果。

3.抽样调查

由检查组随机抽取1—2个旅游景点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

三、检查验收程序

1.检查验收组开展检查。

2.检查验收反馈会议: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议。

(1)检查组组长通报验收总体情况;

(2)受检县创强机构负责人表态发言;

(3)设区市旅发委领导讲话。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组  长:丁新权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章国宝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处长

              徐柯生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闵绍娟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主任科员

五、报送检查验收结果

省旅游强县评定委员会在完成对受检县的检查验收后,将通报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 旅游强县检查验收工作准则

          2. 检查组到达前受检县须做好的准备工作

         

                                                 

              江西省旅游强县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6年3月3日                         

 

附件1

旅游强县检查验收工作准则

 

为保证旅游强县检查验收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开展,保证旅游强县工作的质量,参与检查工作的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并接受被检查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受检查县应积极配合,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检查验收工作遵循以下准则:

一、检查组应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切实处理好严格检查和热情指导的关系,积极推动县域旅游业的发展。

二、检查组人员应与设区市旅发委和受检县的同志保持融洽的工作关系,认真听取他们对强县工作的意见,不得独断专行。

三、检查组人员应按照工作分工,统一行动,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私自行动。晚间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向当地提出额外的个人要求。

四、检查组人员须认真详细做好检查原始记录,不得擅自更改,并按组织程序使用检查记录结果,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受检县的检查情况。

五、复核检查组人员不得接受受检单位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和纪念品,不得接受宴请。受检县和受检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复核检查组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搞宴请。

六、检查工作要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重在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受检县及所有相关单位不得张贴、悬挂、设置“欢迎”一类的标语和标牌。检查组到达和离开时及所到之处不搞专门的迎送活动,检查工作期间不设开道车。

七、检查工作应不扰民、不扰政,切实为旅游业发展和县域发展办实事。除了必要的会议请县里有关领导参加外,其他所有检查活动均不耽误县主要领导办公时间;不得因为检查工作给人民和游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不便(如临时撤销摊点、关闭店铺、控制厕所使用等)。

八、受检县和受检单位不得为检查组安排专场演出和娱乐活动。

 


附件2

 

检查组到达前受检县须做好的准备工作

 

1.请准备景区、饭店、旅行社、餐馆、购物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全部名录。可初步安排检查线路,提供给检查组商定。

2.请配备3—4名工作人员协助抽样调查工作。可选旅游学校或旅行社中善与游客沟通的教师、学生和导游人员,其中需有懂英语或该城市主要客源国语言的外语人员。请制作“强县检查组抽样调查员”胸卡,并准备相应数量的小纪念品,用于赠送被调查的游客。复印好抽样调查表120份。

3.准备电脑、打印机、计算器等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