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农粮局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养殖业普查登记

14.06.2016  16:02

  为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做好充分准备,准确掌握该县精准扶贫特色种养业情况,会昌农粮局决定在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特色种养业普查登记工作。

  一是明确登记对象。贫困户养殖生猪年出栏10头以上;养殖肉牛1头以上或养殖牛仔(牛仔必须满1周岁以上)2头以上,种草养牛1亩以上;养殖母种羊3头以上、种公羊1头以上;养殖蜜蜂5箱以上;养殖水产1亩以上。

  二是规范登记办法。精准扶贫特色种养业普查登记工作以畜牧兽医站为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农业综合站负责核查、建档、上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级防疫人员负责辖区村精准扶贫特色养殖情况按要求进行逐户登记,填表造册。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各村上报数据的核实工作。数据核查无误后,由养殖户、挂点干部确认签名、村委会盖章。由乡镇农业综合站负责,指定专人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造册建档。打印汇总表由乡镇政府盖章后报县农粮局(县畜牧兽医局)。

  三合理安排进度。全年分2次普查登记,第一次(上半年)普查登记6月20日前完成,6月25日前上报;第二次(下半年)普查登记10月20日前完成,10月25日前上报。

  四是严格登记过程。对参与登记普查的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基本知识,减少工作失误。要求普查登记特色养殖数量做到“三见”:1.见对象。由村级防疫员对普查对象逐场逐户逐头(箱、亩)调查。2.见人。现场调查的养殖数量要经养殖户确认。3.见标。凡要求佩戴防疫标识的登记对象(猪、牛、羊),登记时必须依法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标识。未佩戴标识的,要结合这次普查登记工作,加施标识,并记录在案。未依法依规加施标识的不得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同时要落实国家养殖业保险政策,原则上精准贫困户养殖的猪、牛必须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减少因疫病等造成的损失,确保精准贫困户顺利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