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过度期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05.09.2014  17:26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幼儿的乘车安全。9月4日,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教体局、运管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开展过度期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当日上午,在范镇某幼儿园,检查人员发现该幼儿园校车行驶路线未按规定行驶,校车标牌已经逾期,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完善。针对此情况,检查人员立即下发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幼儿园校车在未整改安全隐患之前不得上路接送学生。

在随后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全市各地幼儿园校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其中,范镇春某幼儿园、码头某幼儿园出现使用非国家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和校车驾驶员未取得资格证等违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对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幼儿园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则一律停运,直到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