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开评(图)

27.10.2015  19:48

  围绕“三大重点任务”,凝聚法治力量,共建法治江西。一年一度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同时启动的还有首次评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10月26日,“2015年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滨江宾馆举行,来自中央驻赣媒体、省内各新闻单位共计30余家媒体,共同聚焦这一法治江西建设的重大事件。记者从会上获悉,与往年不同,今年在评选“十大法治人物”的基础上将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

  评选活动由江西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江西网以及法治江西网共同承办。

  ■围绕“三大重点任务”组织推荐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启动之年,因此今年评选活动的主题是:围绕“三大重点任务”,凝聚法治力量,共建法治江西。评选将突出法治江西建设主题,紧紧围绕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来组织推荐,将活动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各领域。

  据介绍,凡是在2015年度,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特别是在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和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以及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都可参加评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法治人物评选的总体标准包括: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群众赞誉;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正,维护法治权威中有卓越贡献;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作出重大贡献;在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促进社会诚信和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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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