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开评

27.10.2015  15:15
图为发布会现场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肖良发布评选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为江西日报社副总编辑陈晓云答记者问
图为法治江西网记者在提问
  •   本网讯 10月26日,“2015年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滨江宾馆举行,来自中央、境外驻赣媒体、省内各新闻单位共计30余家媒体,共同聚焦这一法治江西建设的重大事件。记者从会上获悉,与往年不同,今年在评选“十大法治人物”的基础上将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旨在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评选活动由江西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江西网以及法治江西网共同承办。

      2015年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开评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启动之年,因此今年评选活动的主题是:围绕“三大重点任务”,凝聚法治力量,共建法治江西。评选将突出法治江西建设主题,紧紧围绕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来组织推荐,将活动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各领域。

      据介绍,凡是在2015年度,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特别是在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和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以及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都可参加评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法治人物评选的总体标准包括: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群众赞誉;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正,维护法治权威中有卓越贡献;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作出重大贡献;在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促进社会诚信和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当事人。

      首次评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与往年不同,今年在继续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的基础上,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

      法治事件评选的总体标准包括:在推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中成效突出,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推动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显著效果,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法治江西建设、平安江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事件。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旨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榜样的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评选委员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38位“法治人物”可直接参加初选

      2015年是“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举办的第五年。经主办单位4年多的推广和宣传,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法治人物、崇尚法治人物、争当法治人物的热潮,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成为江西省内一项知名的品牌活动,在全省政法系统、普通百姓和社会各界中,具有较高的知晓度和美誉度,对于引领和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承办单位,本报参与了每一届评选活动的全过程,深刻感受到这一活动的影响力在逐年提升——

      2011年度,61位候选人参与初评,超过170万张报纸选票和网络选票,决选出当年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2012年度,近60位候选人参与初评,共有175万张选票参与投票;
      2013年度,初评人数有88人,共收到180万余张选票参与投票;
      2014年度,初评人数攀升到90人,参评人数为历届最多,近200万张选票参与投票……

      为了更好地通过日常新闻报道挖掘身边的“法治人物”典型,自2013年3月开始,本报与省普法办共同推出《法治人物》专栏,在每周一推出专访稿件,并在法治江西网开设专题,及时转发相关报道。

      从2015年1月5日至10月19日,本报总共报道了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各个领域成绩突出的38位“法治人物”。他们当中,有从打字员蝶变为“十佳公诉人”的检察官、也有“担起社会责任彰显律师价值”的律师、还有排除万难寻求案件真相的“案痴”刑警……根据评选活动相关规定,这38位“法治人物”可直接参加初选。

      推荐报送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

      根据活动方案,评选活动分准备、推荐、初选、决选、宣传5个阶段。

      10月中下旬,将成立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评选活动。

      10月下旬至11月20日是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设区市、省直部门组委会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要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专家学者推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省组委会推荐。省组委会办公室将把收到的候选人和候选事件情况反馈其所在地或省直部门组委会统一参加推荐。

      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为初选公示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将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确定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的候选法治事件。主办单位将组织采访报道组对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进行专访,并安排重要版面和开辟重点专题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展示法治人物的典型事迹。候选法治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以及候选法治事件在省、市、县(市、区)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同时,组织公众投票。

      根据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开展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作为法治江西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及时转发文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充分发动本地、本系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要注重从基层一线中推荐,推荐人物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引入公众代表投票增设微信投票

      与往年不同,2015年度评选公众投票将采取两种形式同步进行,一种是公众网络、报纸、微信投票。另外一种则是由公众代表投票,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历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中推选300名(各设区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推荐25名)担任公众代表进行投票。“这将进一步提升评选活动的公正性。”活动主办方表示,为了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今年在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的基础上,还将增设微信(关注法治江西微信公众号)投票通道。

      12月21日至12月31日是决选定评阶段,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占20%、公众代表投票结果占40%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40%的权重综合评定,最终确认当选的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

      2016年1月将进行颁奖宣传,主办单位将为荣膺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获奖人物由所在单位给予记功或物质奖励,各大新闻媒体将集中、深入宣传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同时,主办单位适时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努力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