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双汇”因生猪经营纠纷刺伤两经营户

17.10.2013  15:52

    10月3日,“弋阳县双汇冷鲜肉批零中心”(以下简称“弋阳双汇”)与当地部分生猪产品经营户发生纠纷,“弋阳双汇”工作人员方有明持刀刺伤两名生猪产品经营户。10月17日,记者从弋阳县委宣传部获悉,方有明已被当地警方刑拘。另外,一名伤者的女儿因砸坏“弋阳双汇”的经营物品被行政拘留10天。

  弋阳县个体经营户陈文云于2013年9月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核准经营范围为“冷鲜肉”销售,并于9月26日开始经营双汇冷鲜肉。在销售过程中,本地生猪产品经营户认为其超出范围经营了“热鲜肉”,强烈不满。10月3日,当地部分生猪产品经营户到弋阳县双汇冷鲜肉店,要求双汇冷鲜肉店停止“热鲜肉”销售。在此过程中,生猪产品经营户陈礼林、时献忠与弋阳县双汇冷鲜肉店工作人员方有明发生肢体冲突,方有明持刀伤害了陈礼林和时献忠。

  10月3日,冲突发生后,弋阳县公安局110巡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将受伤的陈礼林、时献忠送往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并于当晚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方有明行政拘留。经上饶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时献忠为轻伤甲级,陈礼林为轻伤乙级。10月12日,县公安局依法将嫌疑人方有明刑事拘留。

  事发当天,时献忠女儿时丽因其父被伤害情绪失控,到“弋阳双汇”店铺砸坏其经营用的电子磅秤、验钞机等物品。经调查取证后,县公安局对时丽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于10月3日起执行;对陈礼林、时献忠涉及的殴打他人、损坏财物的行为也已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此次冲突主要是由当事双方因经营利益纠纷引起的。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县公安、工商、内贸办等部门将继续就该起纠纷进行调查,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处理。(来源:大江网 原题:“弋阳双汇”与生猪经营户发生纠纷 因经营利益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