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雷锋精神为镜,可以知荣辱。当今社会,我们需要有雷锋精神这样一面镜子,正言行、正内心,提醒我们扬正气、树新风、重操守。
然而,现如今一些人不再以学习雷锋为荣,甚至制假售假,损人利己;一些人丧失道德底线,对别人的危难冷眼旁观,甚至把别人的善良当作讹诈的对象……面对这些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事件,社会迫切需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如何扬善,发扬雷锋精神就是一条途径。以雷锋精神为镜,凝聚正能量,释放正能量,传递正能量,有助于激励道德建设热情,有助于认同和践行主流价值观,形成文明、友爱、诚信、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
当前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完善考评措施,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方案提出,要在教育系统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的与时俱进的精神。为人民服务、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钉子精神”;立志在平凡中干出不平凡的“螺丝钉”精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在当今社会被赋予了特别的时代内涵。
以雷锋精神为镜,凝聚、释放正能量,重在践行,关键在于“常”、“长”二字。只有持之以恒,方能久久为功,有助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养成,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以雷锋精神为镜,知荣辱,正得失,方能凝聚越来越多的正能量,社会将变得越来越美好。
弘扬雷锋精神 传递社会正能量 -
南昌12:41 01.04.2016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