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做人”为“做事”让路不应成为常态

04.06.2014  12:34

  因不满“撕书减压”行为被老师制止,陕西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将一名老师打伤。目前,6名涉事学生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6月2日 京华时报)

  长武县中学的一名校领导表示,虽然6名学生打伤老师的行为确实让人气愤,但他们毕竟上了这么多年学也不容易,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到他们高考。而长武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或许会特事特办,等高考结束后再对这6名学生进行处罚。

  且不说“尊师重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单就打人致伤本就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却只因“高考”,伦理与法律都要为之让路,并且这种思想和行为竟被整个社会所默认,甚至如果不这样做搞不好还会被谴责。我们并不是一定要揪住这6个虽然已经成年,但依然是孩子的学生不放,而是不希望给孩子们造成学会“做人”还没有学会“做事”(他们的做事自然是高考)重要。

  现在很多的媒体和舆论,总是在宣扬某位职工甘于奉献,以单位为家,总是“过家门而不入”;某位领导兢兢业业,一心为公,结果“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了让即将中考或高考的孩子安心考试,为了让还在工作岗位上坚守的亲人安心工作,家中至亲病危甚至过世都要隐瞒……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包括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

  我们不能不说确实有一些付出和牺牲值得敬仰与学习,有一些让步值得理解与赞同,然而,我们的社会一直向前发展,逐渐完善,也不断地向着更为人性化的道路进步着。现在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忠孝难两全”的时代,又有多少时候是需要我们放弃“做人”的基本伦理与道德,而被迫选择“做事”的?如果“做事”始终凌驾于“做人”的头上,那我们为之努力与奋斗的社会将走向何方?

  所谓“建设和谐社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我们的目标,何为“和谐社会”,官方语言这样描述其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在普通人的眼光和憧憬里,和谐社会更是一个富有人性化,充满幸福感,公正安宁的乐园。

  因此,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不是绝对冷漠的“法不容情”,但也不应该是处处留情,尤其是“做人”与“做事”有冲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