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斌:红包是洪水猛兽吗?

06.05.2014  18:56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工作。通知强调,对收受回扣、收受“红包”等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5月5日央广网)

  国家卫纪委纪检组监察局严明行业纪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其态度之坚决,令人称赞。的确,对于医疗行业存在的种种不正之风,例如: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等不良行为,都应该严肃查处。

  不过,对于一向颇受诟病的医生受红包问题,我觉得有必要说啰嗦几句。

  医生收红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病人及其家属发自内心的感激,这种情况往往是事后送红包;二是病人希望得到医生精心的治疗,这种情况病人往往事先送;三是从众心理——大家都送我也送四是医生向病人索要。以上四种情况,境界高下不言而喻。

  第一种情况而言,医生处于被动地位。对于某些重病患者来说,医生的救命之恩恐怕并不亚于再生父母,患者对医生的感激是由衷的,给医生送红包完全是自觉自愿,这和信徒到寺院里捐赠善款有些类似。再者,医生之于病人的救命之恩,一定是建立在高超医术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医生收下病人的红包,不应受到责罚。

  我这么说,并不是为医生收红包辩解。医生以任何方式向病人暗示甚至索要红包,都是医德败坏的表现,这样的败类本来就不适合做医生,最好永远清除出医生队伍。

  必须承认,医护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是好的。据报道,本月起北京市大中型医院医生都要与患者共同签一份“拒绝红包协议”。对此,煤炭总医院有四成医生认为没必要。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更是觉得此举是对医生的侮辱。不少病人也认为签拒绝红包协议作用不大。有病人说得更直白:签字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

  红包不是洪水猛兽,其初衷甚至是美好的。即便是古代的一些名医,对病人的感激之情也不是无动于衷的。有的受了病人的馈赠,修路架桥,回馈社会。明代医家陈实功艺术精湛,医德高尚。他制定的“五戒十要”作为从医律己的道德规范,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即便如此,他对病家的感激也不是全盘拒绝的。相传,陈实功为苏州巡抚慕天颜之母治好病之后,慕要重谢,陈实功说,看病不是为了钱,乃为救人生命,只希望能将通州城南木吊桥修成石桥。慕应诺,挽留陈在府内小住,待陈实功回通州时,濠河南吊桥已改建成一座石砌的长桥了。陈实功一生为通州做了不少善事,在他82岁去世时,“通人无少长,靡不陨涕云”。这是多么融洽的医患关系啊!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伤医案屡屡发生,其中的原因一言难尽,重点不在红包。既有社会大环境的问题,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根本的原因还是看病难、看病贵。看病难是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看病贵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巨额医疗费用,“锯腿自救”、“刻章救妻”的悲剧就是典型例证。显然,要改善医患关系,重建医患信任,有赖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政府在考虑民众病有所医的同时,也要考虑医生护士的切身利益与实际困难。在住房、教育、医疗“三座大山”面前,医护人员也要承受不断上涨的物价,要为自己的子女入学问题犯愁。如果医生的劳动与收入不成正比,如何能安心为患者看病?这也是政府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