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阳:身份证明岂能变成“大难题”

28.05.2015  12:21

  在中山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中,所报考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的肖振东,因身份证遗失,不能证明肖振东就是肖振东,在体检时被中山市人社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直接淘汰出局。(广州日报5月26日)

  肖同学因公考“无身份证不准体检”,公考组织方为了确保其他考生的公平,“理所当然”的把他拒之于公务员队伍之外。想必,此时此刻笔试面试均排在第一的他的心情肯定一落千丈,还沉浸在悲痛和失落之中。丢失身份证后,他并非没有极力的去“拯救”自己的身份。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呢?因来不及办临时身份证,他带了护照、户口簿、机场公安开的临时身份证明,按说这些足以证明身份。所有能在较短时间里能做的他都做了,但是,遇上“唯身份证”的公考组织方,他的一切努力终是徒劳。

  公考组织方按照招考公告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理所当然”地就成为了“唯身份证”的“忠实粉丝”。他们深知,身份证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其功能和作用,是其他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护照、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学籍证、学生证虽然具备法律效力,但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护照只在出入过境或到国外旅行居住时有用,户口薄只在登记户口时有用。如果一旦认可了肖同学除身份证外的身份证明,他们就会因此“背黑锅”,成了违纪违规。

  一边是肖同学的“冤情难解”,一边是公考组织方的“秉公办事”,双方各有各的理儿。肖同学的“冤情”在哪里呢?众所周知,公考要必经的三个环节就是笔试、面试和体检,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用身份证证明自己是自己。任何除身份证外的身份证明对于证明他自己都成了“无用功”。他的身份证明就变成了一个“大难题”。证明之所以成为难题,当然跟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政策有关,但其中许多纯粹就是简单的技术性问题。绝大部分“证明妈是妈”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因为目前的户籍登记简陋,基本信息不全,个人信息不联网的缘故。

  政策规章制度能够被执行者严格的执行,我们应该为此点赞。然而,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政策规章制度有“任性”之处,也有缺乏的“人性”的地方。俗话说得好,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正是有这些缺乏“人性”之处,才使得政策规章制度不断的完善与改进。其实,公考体检并不缺乏人性考量。比如,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招录机关会对其延期体检。与之对照,仅仅因身份证丢失这种意外,就轻易阻断一个人的公考之路,也太残酷了。身份认定证件放宽一点,无损公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