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中国式哄抢”暴露社会隐患

22.04.2014  11:35

  2014年4月20日6点35分左右,京港澳高速湖南境内的长潭段发生一起7人死亡较大交通事故。下午3点10分左右,两位长沙县市民在事发现场“疯抢辣椒”,称不怕捡回家洗干净照常吃。(4月21日中新网)

  哄抢,又是哄抢。对如此哄抢,虽常常见诸报端,对此口诛笔伐,但无论是道德谴责还是依法惩处,在“中国式哄抢”都显得苍白无力。面对“中国式哄抢”,我们可惜的不是在哄抢中损失的财务,真正让人担心的是,这种疯狂行径暴露出的社会隐患。

  一个处在和平建设年代的社会,究竟面临着多少可能带来危害的隐患;法律维系着的社会秩序,到底有多大的保险系数;公民的普遍道德和法制意识,实际在何种自觉的程度?如果没有一次又一次的“中国式哄抢”,谁能准确判断上述问题?谁敢说“除了脸什么都要的”还大有人在?

  别以为这是贪便宜的“小恶”,也别觉得这是偶发性事件。在这种见利忘义的趁火打劫中,人性之恶已昭然若揭,而在事发地,这种恶能达成共识,变为群体行为,就值得警惕了。都觉得不要命的亡命之徒是可怕的,但亡命之徒毕竟是极少数,而不要脸和不要命,可能只差了胆量的大小;如果从程度上说,趁火打劫比抢劫还要恶劣。

  但是,由于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恶劣行径,在“法不责众”下一般不受法律制裁,竟变得堂而皇之。在哄抢现场,一个大叔问记者:“你怎么不要?”记者告诉他,不忍心,也不能够。“你不抢就是个傻子!”大叔说完,骑摩托走了。而记者准备离开时,看到两三个人正在收拾破纸箱,还小声嘀咕着:“来晚了,来晚了,这些纸箱我们带回去卖点钱。”一条多么完整的强盗逻辑!

  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除了极少数明火执仗的罪犯,还不知存在着多少偷没有“技术”,抢没有“胆量”,除了脸什么都敢要的无耻之徒。这让出现意外时的社会秩序岌岌可危,让处在危困中的国家或公民财产面临危险。因此,希望执法部门勿以恶小而纵之,做到严格排查,对带头者绳之以法,对参与者严正警告。别让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野蛮行径,玷污道德和法律。否则,一旦形成“气候”,就会引发恶性循环,败坏社会风气,后果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