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查无此人”不是反腐最佳告白

10.12.2013  11:32

  12月8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的信息,经了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湖北省有关部门正就网上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荆楚网12月9日)

  12月8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的信息,针对此信息,湖北省相关方面反映不可谓不快,已于12月9日迅速进行了回应,但却有些过于“言简意赅”。仅仅“查无此人”四个字“一告了之”,这种做法很难堵塞公众对湖北高院院长嫖娼这种花边新闻的“畅想”,不仅不利于湖北撇清社会对其管理干部的质疑,不利于高级法院自身形象的塑造与维护,更暴露出处理此类事件上的态度和能力的短板。

  应该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底有多少位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姓甚名谁,相貌如何,只要湖北相关方面肯于将高院领导人员信息公开,与网民所举报的信息逐一对比,便可在高院院长嫖娼一事上打赢阶段性“战役”的胜利。但很可惜,湖北相关方面仅以“查无此人”冷面相告,即便确实无内情,也难服众。“查无此人”与之前倍受诟病的“无可奉告”有同等功效,更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即便自身清白,也难逃被外界“想像”的宿命。

  在湖北高院院长嫖娼一事前,早就有上海法官嫖娼的先例。在上海法官嫖娼案件中,相关方面反应速度之快、处理力度之大,赢得了公众对上海法院治腐的信心,弥补了由嫖娼法官给政法干部队伍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而相反案例也是存在的。在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中,该警察所在单位领导先是否认单位无此人,最终在各项证据的证明下,才不得不承认。一正一反,一成一败,不包庇不隐瞒敢公开,实则是相关方面处理此类事件最聪明最有效的办法。

  院长嫖娼,要进一步查清并不难。到底是不是法院院长,是高级法院院长还是其他层级的院长,是普通的法警或是其他法院领导职务,是中院院长还是法院系统内的其他人员,抑或是外界抹黑法院的干部队伍,都必须一五一十、不折不扣地向公众进行公开。拿出是好人是坏人摆出来看看的决心,相信谣言终将被戳破,腐败人员也难逃恢恢法网。

  “查无此人”是自我证实上的自我矮化,行为矮化自然带来形象矮化。告白最终的目的是还己与人的清白,告是形式,尤其期待真心实意的行为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