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童工之问”亟需“社会法则”解答

27.01.2014  15:16

  就在深圳一批年幼童工被遣送回大凉山后不久,1月11日下午,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警方出动大批警力,在路上又拦截了35名正欲外出打工的少年。这些被拦截的十几岁少年为此十分沮丧,准备接孩子回家的家长们脸上也露出了不满和不屑:“出去打工至少能吃饱饭,为什么不让出去?”(东方网1月26日)

  因为贫穷,四川凉山州的一些孩子们到深圳等地外出务工,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案件被曝光后,他们有的被遣送回原籍,有的暂时躲过了被遣返的“不幸”。无论如何,贫穷孩子们打工养活自己和家庭的现实,犹如一枚枚钉子一样,钉进了光鲜社会的“肌体”里,不仅让人有切肤之痛,更扣问着每一个有良知人的心,那一声“出去打工至少能吃饱饭,为什么不让出去?”的“童工之问”更需要现实和有效地加以解决。

  她们或他们年幼时即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担,宁愿在违反法律、牺牲自己的未成年权益而去做童工,往往是对“随波逐流”式的自然法则的或主动或被动的选择。就像古时候有的家庭养不起孩子而把孩子卖掉一样,或者因赤贫为了生存去抢劫一样,都有些“自然法则”的味道。如今,如此众多的孩子们在违反《未成年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前提下出来务工,外界更应品出这些孩子身上的无奈与无辜。

  有句话叫做“笑贫不笑娼”。那么,既然没有更好的办法使家庭摆脱贫穷,倘若不再贫穷下去,像娼妓活动似乎都不再人们的谴责之下,更何况是打工这样的自我求生情况呢?这是一种纯粹为了生计的“自然法则”。虽然违法,虽然有违法治社会,但却值得同情,亟需伸出援手给他们帮助。

  人是社会的人,特别是在建构文明社会的现实中,更应该强调,也更应该建构好社会法则。只有以社会法则为兜底,自然法则,才会回归到其应有的社会群体生存“份额”中去。

  凉山州贫穷的孩子们,当前依然在重复着“穷人孩子早当家”的群体性旧路。除了确实有自然原因之外,一个可恶的魅影浸淫着他们祖辈、父辈的灵魂与躯体,这也是他们承受人生苦难的原因——毒品,不仅耗费着已积累的家庭和社会财富,更无情抢夺着一个个健硕的身体和本应幸福的家庭,不仅刺痛着孩子们本应健康成长的心灵,更阻滞着社会前进的步伐。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尤其要首先或者至少是同步解决毒品问题。“授人以渔”是解决贫穷的根本方法,但当“授人以渔”的根本方法授予他人之时,我们面对的这些“”是不是健康的?要切实加大对毒品贩卖、吸食的打击治理力度,还社会和家庭一个正常的“”。这也是“社会法则”能够健康高效运行的基础。

  当自然法则大行其道时,这个社会或行政区就是一个欠文明的社会或区域,一个家庭也将是一个难以摆脱悲惨命运的家庭。要想真正挽救被“自然法则”阴影笼罩下的家庭,单靠一批批遣返务工的童工,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疗法。甚至还引来童工们“为什么不让出去”的“童工之问”,以及其家长们的抱怨与憎恨,引发社会“恶循环”。

  当十六岁的孩子已经成为“老工人”,这确实是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的悲哀,是“社会法则”羸弱不能荫泽其子民的真实写照。要扶正“社会法则”,除了公民有序主动参与扶贫外,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兜底作用。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连片贫穷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另一方面,更要加大对毒品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因吸毒而患艾滋病家庭的救助。让每一个家庭,能够感受到“社会法则”运行带来的温暖,支撑起贫穷家庭的天空。唯有如此,贫穷的孩子们才会重返课堂,享受孩子们本应享有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才不至于重复着从“放羊女”到“放羊娃的女人”、幼年即养家糊口的悲惨境遇。(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