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公开豪宅惨状 以装修不合格讨145万赔偿

23.05.2014  14:13

  张韶涵8年前买下4000万元新台币(约826万元人民币)的独栋豪宅,却遭装修商控诉没付尾款,20日被法院判赔装修商327万元新台币(约67万元人民币)。不过前日,张韶涵通过律师表示,将以装修不合格反控,向对方索取700万元新台币(约145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

  张韶涵的妹妹兼经纪人Connie前日称该判决不合理,并公开该栋住宅的“惨况”,反控承包商6恶状:“房子装修后严重漏水、天花板发霉、白蚁猖獗、楼梯内部空心、配电箱走火、账目不清,姐姐还因此常生病。

  张韶涵则表示将透过律师上诉,并无奈感叹:“因为遭遇了这些事情,让我看清楚人的好坏,当作是吸取一次教训,不希望其他人跟我受到一样的伤害。

  张韶涵2006年委托承包商装修住宅,后她与母亲闹翻,完工后母女不愿付尾款,承包商2009年提告,但一审认为与承包商有协议的是张母,判张韶涵免赔,承包商随后再上诉,20日改判张要赔偿327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