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告别"烟雾弥漫" 选择"电子鞭炮" 过个"无烟春节"

27.01.2017  11:34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节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迎接新年的传统方式,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改变,文明过春节的意识深入人心。尤其是今年元旦我市正式实施《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不少市民选择告别以往的“烟雾弥漫”,过个“无烟春节”。

  近日,记者在我市多地走访发现,不少社区在宣传栏显著位置张贴了《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其中,东湖区小金台社区除张贴公告外,还发出《自觉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组织社区居民和沿街商铺店主签名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这属于老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很大程度避免火灾发生。现在市里出台了规定,我们更应遵规守纪。”社区居民刘先生说。

  不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增添节日气氛?不少市民选择“电子鞭炮”作为替代品。

  “不燃放烟花爆竹,对健康、环保都好。”赶在春节前,市民蒋先生特意购买了一挂电子鞭炮。“我准备除夕夜把这挂电子鞭炮挂出去,既有年味又安全,想放多久放多久。”蒋先生说。

  据了解,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东至昌东大道,南至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西至枫生高速,北至一环线、英雄大桥、富大有路合围的区域(扬子洲镇除外)及新建区长堎镇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