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强制医疗不是“无后烧房”病态的良策

06.05.2014  11:23

  女子骆某患精神分裂症。因无儿无女,长期缺乏关爱,她想到死后房子要归别人,心有不甘,便放火烧房。近日,丰台检察院对实施放火行为的骆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5月5日《京华时报》)

  听起来有点滑稽:无人传后便将自己房子付之一炬;讲起来倒能勉强过关:精神分裂症患者举止失常;想一想却让人心酸:孤独才是这场火灾的原罪。

  人都是群体社会动物,若长年处在无人关爱,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病痛无人理,喜怒无人知,物质世界没有亲人,精神世界只有自己的孤独环境里,每日胡思乱想,不出问题就奇怪了,出问题后将人送到医院治疗只是消极手段,且不说精神创伤的复原几率微乎其微,即便能解决此次问题,还有更多孤苦无依的老人怎么办?难道只能坐等他们爆发,然后都进行强制医疗了事?

  中国目前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的人口约占总人口比例的10%,有1.4亿左右。这些老年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因为种种原因,都成了“孤家寡人”,很多人患有抑郁症,严重的精神分裂,还有很多行事乖张,变成了罪犯,其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我国当前现状是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占主体地位。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条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要“常回家看看”。这只能解决留守老人的一些问题,对其他老人无济于事。

  虽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这些法制、条款及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无儿无女老人的心理健康保障,还有很大的缺失。

  要解决这些老人的心理问题,必须加快公共政策的制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要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要加强对失能老人和孤独老人的生活照料,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要以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老年人护理康复服务为发展重点,对位解决老人精神寂寞、生活照料等现实困难。

  人人都会老,“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更应该是国策,关爱老人不要在事发后,要在变老之初、不仅要从身体上,更要从心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