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强力推进防汛抗旱专项工程建设

03.11.2015  12:19

10月30日,市水利局召开推进防汛抗旱专项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防汛抗旱专项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副局长王思友主持会议,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任务完成形势进行点评研判,并作工作要求。市防办主任李明传达全省防汛抗旱专项建设座谈会主要精神,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彭泽县、都昌县、星子县、德安县、共青城市、瑞昌市等六个有专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水利局分管局长、防办主任人参会。

会议听取了六个县市有关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就各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现实困难进行了交流,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落实专项建设责任制,明确专项建设责任人,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各地要明确项目法人责任、县局领导责任、乡镇领导责任,变压力为动力,逐级传导下去。二要强化措施。按照前期工作、招投标、开工建设实施、项目验收四个阶段,明确目标、把握节点、细化任务。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倒排工期,对于2014年度项目,抓住当前有利的施工时机,抢抓工程进度;对于2015年度项目,抓紧施工合同签订和完成施工图报批,尽快开工建设;对于2016年度项目,紧盯项目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前期报审材料准备工作;对已完工项目,抓紧做好资料整理和项目验收工作。三要强化督导。市局实行每周进行电话调度,半月填写数据报表,每月开展实地督查,督导各地建设进度。县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确保2014年度项目年底前全面完工、2015年度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和工程量占比都在80%以上、2016年度项目11月上旬前上报市局,确保我市所有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市防汛办将实时跟踪调度项目建设,并于11月份组织督查组对各地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问题突出、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约谈相关县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