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民宗局强化三种意识推进“规范年”创建活动

16.06.2016  22:22

  为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东乡县民宗局积极强化三种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整改,扎实推进“规范年”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主体作用意识。宗教场所要充分发挥的自身主体作用,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勇于正视问题,勇于揭丑亮短,敢于动真格,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准查实查全,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真整真改,将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意识。宗教活动要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要规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健全人事、财务、安全、卫生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场所内部民主管理制度;教职人员行为要规范,加强教风建设,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教职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宗教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

  三是强化责任整改意识。针对在创建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宗教场所要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用实际成效取信于信教群众。

  东乡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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