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采砂管理 维护河湖秩序
生态至上,持续利用。五年来,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省水政监察总队严监管、控开采、重联合、提能力、强执法,河道采砂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政执法平稳有序。
强化采区现场监管,防止违规采砂行 为
建立上下游执法检查联动机制,上游采区及时将运砂船的船号、装载量等信息通报下游检查点,鄱阳湖省级蛤蟆石、三洲头检查点、九江综治点等检查点运砂船进行分类检查。并采用源头追溯机制,对发现虚开采运单的行为,追究采区现场监管人员的责任,从而加强源头监管。为进一步加强采区监管,省水政监察总队在鄱阳湖、赣江南昌段采砂船舶已安装采砂船电子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组织对赣江丰城段、南昌市赣江以外水域的采砂船舶安装采砂船电子监控系统。河道执法信息化建设,助力采砂管理中采砂量和采砂范围难以控制问题的有效解决。
鄱阳湖采区采砂船上安装监控系统
深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2013年以来,对鄱阳湖以及赣江水域,组织开展了清江、清湖、“利剑”等系列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鄱阳湖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清江行动”等多次大规模的湖区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鄱阳湖区非法采砂重拳出击,对非法采砂户起到高压震慑作用。
开展清江行动
乐安县拆除非法采砂机具
紧抓推行“河长制”契机,重点解决非法采砂难题
2016年,在相关流域河长组织开展的专项执法下,信江鹰潭余江段洞门底采区、抚州市南城县盱江河段、赣江南昌、丰城交界河段、赣江樟树河段,违法违规采砂的问题整改工作全部到位。近年来,针对鄱阳县钻杆式采砂船偷采的问题,省水政监察总队多次对鄱阳县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目前,鄱阳县已启动对鄱阳县籍共25艘钻杆式采砂船的切割。
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管理合力
省际执法合力形成,2014年,按照长江委部署,建立了赣鄂皖边界水域联动机制,形成省际执法合力;多部门联合执法,2016年6月,与公安、渔政、海事等涉水执法队伍共同参与湖区联谊联防巡查工作;区域合作,针对交界水域非法采砂频发的现象,积极探索推进多级联动机制,允许各地区越界追捕非法采砂船,鼓励各地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行为。
联合执法行动
推动非法采砂入刑,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2013年以来,积极配合《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修订,积极推动《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条例》的实施大大增加了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赋予了水行政执法人员更多、更强的执法手段,可以更有效的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为契机,举办全省各设区市及采砂管理重点县水利、砂管等部门的领导、执法人员参加的“两法衔接”培训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专家授课,提高全省各地运用刑事手段打击非法采砂的能力。全省以非法采矿罪受理非法采砂系列案件20起,涉案人犯60余人,涉案人犯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推进非法采砂船只切割,化解采砂能力过剩局面
多次指导南昌市、九江市、鄱阳县、余干县等地开展非法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全省共完成采砂船切割892条,其中南昌市切割419艘,九江市长江段切割210艘。全省各地财政投入切割资金共约6.75亿元,省本级补助各地财政资金2亿元。采砂船切割工作的实施,从源头上根除了非法采砂隐患,解决了过剩采砂船舶的出路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采砂船从业人员的转产转业,避免了政府与采砂从业人员矛盾的激化。
切割采砂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