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官员强奸幼女案6日宣判 公诉人建议判十年以下

05.12.2013  00:43

  人民网北京12日3日电 (李楠楠)今日上午,郭玉弛强奸一案在大关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再审开庭,记者从受害人代理律师处获悉,此案将于本月6日公开宣判。

  针对此次再审,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维镖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日庭审中出现了新状况:“此前,受害人曾称郭玉驰在实施强奸时用纸将其嘴堵住。被告今日则在庭审上强调,并未用卫生纸堵住受害人的嘴。

  在量刑方面,据陈维镖透露,公诉人及被告代理律师建议,判处被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的代理律师的辩护理由在于,被告在作案时喝了酒,且并未对受害人造成大的伤害。

  陈维镖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于10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等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被告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将受害人的嘴堵住,两次抱走受害人,在其无反抗能力的前提下实施奸淫,情节十分恶劣,应从重、从严处罚。”陈维镖表示:“如果是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将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此前,针对民事和解协议,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维镖表示,经法院调解,郭玉驰家最终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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