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合:“不归我管”者应该被“最严肃问责”

11.03.2014  08:23

  一包无证生产的炖鸡鸭,两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厦门市消费者刘育能近日将质监局告上法庭,并将农业局列为案件“第三人”,同时被列为“第三人”的还有生产厂家。3月6日,此案在思明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市质监局和农业局仍然各执一词,都认为“炖鸡鸭”不归本部门管。(3月7日《海峡导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看了“海峡导报”的报道,笔者认为,说“不归我管”的管理者应该被“最严肃问责”,让“不归我管”从监管者的口中消失。

  众所周知,李总理的三个最严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因为当前屡禁不止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既冲击着法规与道德的底线,更切实地威胁到民众的健康权益。如果说民以食为天,那么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执法保障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的依法惩处力度,就是政府的天职。厦门面对无证“炖鸡鸭”出现“不归我管”的监管部门推诿扯皮现象,正说明一些地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确实与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够到位、执法不够严格、问责制度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关。

  其实,现实生活中“不归我管”消费者时常碰到。食品有问题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推说质量问题是属于质检部门管;找质检部门又推回去,某某东西是否对人体有害,得需要卫生监管部门来说明;而工商部门更是一推了之“对于市场在售的商品,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只要不是三无产品,他们就视同合格”。

  现在,一些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中,板子往往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特别是对一些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问责太轻,这种状况亟待改变。要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固然需要执法程序透明和质量标准科学明晰,但必须对“不归我管”者实施“最严肃问责”,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李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