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员工吃礼品卡回扣获刑 侵占1500余万元

06.07.2014  12:43

原标题:当当网员工吃礼品卡回扣获刑 侵占1500余万元

国内著名购物网站当当网的销售总监陈某联合下属马某和张某,通过虚报客户信息、购买当当网九折礼品卡后加价出售吃回扣等方式,在半年时间内侵占公司1500余万元。近日,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年、马某和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责令3人退赔1500余万元给当当网。

虚报销售帮企业拿回扣

2010年,陈某在当当网任团购部总监。后团购部改成了企业销售部,陈某就在企业销售部任销售总监,部门职责是负责销售当当网发行的礼品卡和当当网的所有商品。

陈某称,当时当当网的礼品卡包括两种,一种是实物卡,一种是电子卡,卡上存有金额,可以在当当网上购买商品。其中实物卡面额从50元至2000元不等,电子卡的最高数额一般会设定为几万元一张。客户购买5万元以下的礼品卡,可以在当当网的页面直接购买,没有折扣;如果客户购买5万元以上的礼品卡,就直接和销售部联系,公司会给予一定折扣。

2011年7月,以销售当当网礼品卡为主的销售商上海有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曾经和当当网签订销售礼品卡的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有所公司销售额达到6000万元时,有所公司可享受九二折的折扣。如果公司的销售额达到8000万元,便可得到九折的折扣,当当网会返给公司800万元的回扣。

陈某称,当年8月,上海有所公司找到他,让他帮助他们公司完成8000万元的销售额度,以拿到九折折扣。陈某称,他就把其他业务额度算到上海有所公司名下,帮助该公司拿到九折折扣。

销售礼品卡中间赚差价

之后,陈某发现,如果将其他业务额度都算在有所公司名下,那么自己就可以拿到多余的购卡回扣。后陈某便叫来负责向有所公司销售礼品卡的销售经理马某和张某,指示他们把其他客户的业务额度算在有所公司名下,然后按照正常价格销售,他们中间赚差价。

据陈某称,自己以前的朋友曾先后找他购买当当网的礼品卡,他按照九一折至九五折不等的优惠幅度卖给他们。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在销售礼品卡时都会要求购买者把钱打入他妻子的账户,然后他再将钱转入当当网账户,并注明是代有所公司购卡付款。

而马某和张某也在借有所公司名义对外销售礼品卡吃回扣。

3人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2012年4月,当当网在对礼品卡项目进行日常销售审计时,发现礼品卡销售比例过高,公司毛利损失严重。

后经核实,当当网发现上海有所公司在当当网仅购买过8000万元礼品卡,但财务上显示礼品卡的销售金额已经高达3.16亿元。随后,当当网将目标锁定在陈某等人身上,之后发现陈某等人利用有所公司的折扣销售礼品卡并截留现金回扣等问题。

2014年4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陈某等3人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马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据此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年,判处马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责令陈某等3人退赔1500余万元的涉案款,返还当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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