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吉安赣州处理一批干部

27.08.2019  10:54

    8月26日,记者获悉,为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吉安和赣州各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一批干部被处理。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

        吉安

        问题①:永丰县恩江镇枧圣家庭农场非法排污问题监管失职失责、推诿扯皮等。

        经查:枧圣家庭农场始建于2012年,该农场自建设运营以来,一直未办理动工报建、林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和环保认定手续,且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甚至直接安装水管将污水排入恩江河,严重影响环保安全。县生态环境局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中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对枧圣农场的环境监管缺位,对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不力,以畜禽养殖环保监督管理权限下放属地乡镇为由进行推诿;恩江镇党委政府在执行《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永丰县恩江镇枧圣家庭农场的决定》过程中担当不力、不敢较真、不敢碰硬,未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拆除关停该场,以猪场规模太大、乡镇没有执法权为由进行推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未通过备案的违规经营行为,查处监管不到位;县林业局对该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予以罚款处理后,未限期恢复原状,存在以罚代管、监管不到位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动工建设养猪场的违规经营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监管不到位。

        处理结果:经研究决定,给予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钟志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冬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生态环境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温华兴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恩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宋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恩江镇副镇长张恕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恩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巫平、人大副主席文芳、恩江镇营前村委会主任邹小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时任恩江镇政府干部兼营前村党支部书记肖河清免职处理;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金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彧诫勉谈话处理;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

        问题②:峡江县罗田镇水务站原负责人周新生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动和解决不力。

        经查:2018年8月-11月,罗田镇罗田村委老居村村民在黄金江罗田段圈养鸭子,影响黄金江水域及周边环境。周新生作为罗田镇水务站负责人,在对罗田镇水资源进行管理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发现该问题后,虽找过该村民要求将鸭子迁移,但工作推动和解决不力,未将违规养鸭污染水源问题记录在巡查资料中,也未向镇河长办公室汇报该问题,更未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经峡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责令罗田镇按程序对周新生予以免职,对罗田镇水环境整治不力予以全县通报。经罗田镇纪委研究,并经镇党委同意,给予周新生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③:永新县原卫计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三科科长汪尧春对群众举报问题调查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汪尧春在负责对群众举报的左某发非法行医问题查处过程中,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重视不足,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研判不到位,在明知左某发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及时与公安机关主动对接,调取相关案卷资料,未认真履行职责,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实,导致左某发非法行医问题未能及时查处,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尧春党内警告处分。

        赣州

        问题④:赣县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原物价局)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慢作为。

        经查: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赣县区城区居民先后多次向原区物价局反映某燃气公司乱收燃气管道安装费问题。原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田明成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慢作为,致使该问题历时一年零四个月才得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2019年6月,田明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原区物价局局长刘继斌、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所长彭邦文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处理。

        问题⑤:会昌县公路分局、白鹅乡政府漠视群众利益。

        经查: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4月,白鹅乡梓坑村七户村民多次向县公路分局、白鹅乡政府反映梓坑村至庄口段公路改建项目严重影响沿线村民出行问题。会昌县公路分局、白鹅乡政府对群众反映出行难问题重视不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间,媒体记者到会昌县公路分局暗访,经营科副科长杨家仁态度傲慢、言语过激,对反映事项推诿应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2019年6月,杨家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会昌县公路分局副局长范超、白鹅乡分管领导曾祥林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问题⑥:大余县工业园管委会对群众反映事项处置不力。

        经查:2016-2017年,大余县工业园管委会实施大余县食品产业园项目土地平整工作。其间,项目所在地村民多次反映土地平整可能导致2处山塘(涉及2个村小组170亩农田的主要灌溉水源)被填埋,要求在山塘上方修建挡土墙。县工业园管委会对群众合理诉求漠然置之,致使山塘被部分填埋,此后在山塘清淤扩容中又慢作为,措施不力,严重影响山塘正常蓄水、灌溉周边农田,群众反映强烈。

        处理结果:2019年6月,县工业园管委会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马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链接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三级警长万向东被查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8月2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驻“新建城”项目警务室负责人、三级警长万向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江西省纪委监委指定、抚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目前正接受宜黄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通报,万向东,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新建人,大学学历,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记者注意到,自1996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万向东一直在南昌市新建公安系统任职。历任新建县公安局溪霞派出所科员;新建县公安局110处警队科员、三中队中队长;新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科员;新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新建县公安局北郊派出所科员;新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科员;新建分局驻“新建城”项目警务室负责人(科员);新建分局驻“新建城”项目警务室负责人、四级警长;新建分局驻“新建城”项目警务室负责人、三级警长。